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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19个部门建执行联动机制
来  源:徐州好律师网www.xzhls.com  阅读次数:46  发表日期:2010-7-26 21:53:30 

 

徐州好律师网www.xzhls.com 编辑   窦金刚律师

 

19个部门联合会签《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老赖将面临不能贷款、买卖房等情况。

 提要:为应对执行难的问题,最高法院再次重拳出击,与中纪委、银监会、公安部等中央
  京华时报讯    为应对执行难的问题,最高法院再次重拳出击,与中纪委、银监会、公安部等中央19个部门联合会签《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老赖将面临不能贷款、买卖房等情况。
  《意见》要求,成立执行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执行联动机制建立和运行中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执行联动机制运行中的联络工作。
  《意见》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对法院移送的在执行中发现的党员、行政监察对象妨碍法院执行的违法违纪线索,应及时组织核查;必要时,应立案调查。对于党员、行政监察对象妨碍法院执行工作或者违反规定干预法院执行,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应依法依纪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部门分工
  金融机构限制老赖申请贷款
  人民银行应当协助法院查询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中被执行人的账户信息,将老赖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
  银行业监管部门应对被执行人申请贷款进行必要限制,要求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时将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情况作为审批贷款时的考量因素。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涉及金融债权的,可采取不开新户、不发放新贷款、不办理对外支付等制裁措施。
  公安机关协助限制老赖出境
  公安机关应当协助限制被执行人出境;协助法院办理车辆查封、扣押和转移登记等手续;发现被执行人车辆等财产时,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负责执行的法院。
  公安机关应当协助法院查询被执行人户籍信息、下落,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法院需要拘留、拘传的被执行人的,及时向法院通报情况;对法院在执行中决定拘留的人员,及时予以收押。
  国土部门停办老赖房产转移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协助法院及时查询有关土地使用权、采矿权等相关权属等登记情况,协助法院及时办理查封等登记手续。被执行人正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等手续的,根据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停止办理相关手续。债权人持生效法律文书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的,依法予以办理。
  马上就访
  拒绝采取措施将被处罚
  《意见》的法律约束力有多大?如果不配合协助执行怎么办?对此,最高法执行局局长俞灵雨表示,这个文件解决的是在强执之外,如何利用其他部门的职能解决执行问题。最高法与19个部门达成共识并会签,相关部门对其应尽的职能是认可的。如对法院请求采取的联动措施有异议,可向法院提出审查建议,但不应拒绝采取相应措施。对审查结果不满的,可拿到执行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最终,仍拒绝采取相应措施,可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其处罚。“当然,处罚是最后一步,我们希望能自动协助履行”。
  法官建议建立财产登记制
  最高法执行局局长俞灵雨表示,如果我国能建立起完善的财产登记制度,将在很大程度上解决执行难。我国以前对私有财产的保护不够重视,目前在财产登记制度方面,还正在探索,这与西方发达国家存在差距。“我们到国外去考察,发现那里执行法官的工作很简单,敲敲键盘,就能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而国内的执行法官工作非常繁重,需要花费很多的精力查找老赖的财产,如果老赖隐匿财产,“这不等于瞎子摸象吗”。
  此外,俞灵雨表示,“执行难”的局面是多因一果,与立法的滞后性相关,“到现在还没有单独的执行立法,而是包含在民事诉讼法中,只有三十多条,怎么能适应复杂的执行需要”?按目前的法律,对老赖实施拘留,与行政拘留一样最高15天。国外对老赖的拘留一般最短在3个月,违法成本很高,“靠15天的拘留,不痛不痒,对能逃避上千万债务的老赖来说,有何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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